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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大學視障教育:大學入學考試前準備
鳥山由子主編

撰文時間:2009/4/14

 

   視障者於升上大學之前,有不得不跨越的障礙及事前應準備的幾件事項。它們可以區分為,入學考試前、入學考試方面、以及考上後至入學為止三階段之準備。我們會於本章中,針對這些問題,以及如何應對視障考生來做說明。此外,也會就點字使用者,與弱視者入學考試的實際情形做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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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入學考試前
  
  
  1.升學考試的準備
  
   廣義之考前準備,包含在學校的學習、於自家的自我學習,以及在補習班與保證班的學習。
  
   許多使用點字的考生都於盲人學校中學習著。盲人學校的高中部普通科,準備了與各科目相對應的點字教科書。因此,就能夠利用這些教科書進行基礎的學習。
  
   關於自修專用之參考書及問題集,則委託點譯志工團體製成。一度被點譯過的書籍便會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受到管理保存,因而如果下一個考生想利用同樣的資料的話,就無需重新翻譯,只要藉點字印表機出力即可。然而,比起一般p.51文字的參考書與問題集,經過點譯之書籍數量卻相當稀少,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它們來學習。此外,關於新點譯之參考書與問題集是否適合點字使用者,盲人學校的教師有研究的必要。這是由於最近的許多問題集都被視覺化,而難以點譯,並不適用於視障者。
  
   也有視障者到補習班及保證班上課,與一般考生一同準備升學考試。於這類普通的補習班及保證班中學習,學習步調會很快,並且要在短時間內消化大量之內容,因此對視障者並不是個理想的環境。然而,由於透過點譯志工團體協助翻譯教科書、依賴講師朗讀板書以及允許錄下講課內容,也有視障者參加補習班。而只在盲人學校學習的考生,與一般考生共同學習的此種機會與經驗,在未來升大學時將會派上場。
  
  
  2.模擬考
  
   在準備升學考試的期間,透過模擬考客觀地了解自身實力是很重要的。關於點字之模擬考方面,委內也財團法人(參照第10章「資源」)所實施之全國模擬考(升學研修模擬考試),自1992(平成4)年度起實行了對應點字之測驗。許多視障生也都利用著這個模擬考試。只是,申請報名方面,使用點字考試的情況也與一般考試相同,是以學校為基本單位申請。
  
  
  3.報考大學的情報收集
  
   近年,基於新學校與學系的設置,以及自我推薦入學等甄選方式相當多樣化的緣故,考生也必須取得最新之情報,並決定志願的校系。但是,幾乎所有的考試情報,都非點字或放大文字。而且,要將它們全部點譯或放大實際上是不可能的。雖然也有視障者利用電腦自各大學的網頁取得消息,但目前大部分的情況,是學生請周圍的教職員及家人將印出來的資料唸給自己聽。今後,期望各大學之網頁對視障者來說,能更為容易使用,以便考生能逐漸獨立收集情報。
  
   另一方面,也有組織針對大學收受視障生方面,蒐集基本的情報,而向全國大學做調查,並將之匯整提供給學生們。藉由閱讀此書,就能知道關於過去是否承認點字考試等的事情。
  
  
  4.開放參觀校園
  
   許多的大學以考生為對象實施開放校園。常有考生藉此機會參觀大學。然而,因為伴隨著視障生初次在陌生場所獨自行動,以及閱讀他人發散的東西、告示的困難,因此大學方面就必須靠教職員及在校生的協助。
  
   此外,大學方面對於障礙生入學後,會給予哪些服務之介紹是很重要的。這是因為對視障考生來說,大學所給予服務的充實度有多少,會成為他們選擇大學的一項重要條件。
  
  
  5.應試特別輔助措施的申請
  
   關於身體障礙之考生,於入學考試之際可准許特別輔助考試措施。像是視覺障礙的情況,則有延長測驗時間、於特別考試教室接受測驗、點字試題與作答(或放大文字試題)等措施,有許多需要個別檢討及靈活應對的事項。因此,若招生簡章上有測驗特別輔助措施之申請書的話,視障考生即可提出申請。
  
   然而,實際上也有許多大學沒有將申請書之格式刊載於招生簡章裡。像這樣情況,則必須在申請書的提交期限之前,盡早與報考大學取得連繫,並確認符合視覺障礙所實施之考試特別輔助措施。尤其,對於過去不曾收過視障生的大學,考生常會要求大學方面,針對入學後具體之對應措施做說明,因此需要非常充裕的時間。
  
   如此與大學間的協調,對考生而言當然會成為負擔。因此,盡可能仰賴畢業學校之教職員的協助是必要的。
  
  
  
  圖3-1為應試特別輔助措施申請書之範例
  
  
  盲人開發 號
   平成 年 月 日
  ○○○校長 先生
   △△△△盲人學校校長
  
   關於視覺障礙之一般入學考試特別輔助措施(委託)
   對於平成○○年度,貴校之一般入學考試,有下列措施之要求。這位學生為全盲生。希望貴校於入學考試之際,審核另一張附件之特別輔助措施。
   此外,若有需要說明,到時請貴校能盡早與本校連繫,我們會派輔導室的教師到貴校。關於學生之障礙程度,就由相關之教師來說明。
   值此學務繁忙之際打擾,實在非常過意不去,但還請多多關照。
  
   手記
   姓名 目白 大介
  
  
  
   附件
  
  1.申請者姓名:目白大介;男
   昭和○○年5月5日生;○○歲
   平成○○年3月預定於本校高中部普通科畢業
  2.障礙程度:視力:右 0.01,左 0.01;使用文字:點字
  3.現住址:○○縣○○市○○鎮1-23
  4.志願校、學系:理學院化學系
  5.欲申請之措施:於特別考試教室接受測驗;延長測驗時間(1.5倍);點字試題;點字器材等(點字板、點字筆、表面製圖器raise lighter、表面製圖器用紙、表面製圖器專用原子筆、圓規、盲用算盤、點字尺)的持入考場
  6.測驗日期:2月25日
  7.考試科目:國語(日文)、政治經濟、英文、化學、數學
  8.備註:(1)請注意英文聽力測驗時的中間修息時間為1.5倍。
   (2)關於國語的漢字問題,請為我準備替代措施。
  
  
  
  表3-1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2001(平成3)年度至2005(平成17)年度之應試特別輔助措施事項人數一覽表(根據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整理)
  
  
  
  表1-3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測驗,考試特別輔助措施事項人數一覽表
  
  (平成13年度;14年度;15年度;16年度;17年度)
  合計:667(364);760(395);868(450);925(477);920(483)。
  視覺障礙:46(41);59(53);61(58);61(56);45(41)。
  聽覺障礙:136(130);135(133);155(150);174(168);174(168)。
  肢體殘障:182(130);189(126);186(128);189(131);191(140)。
  身體孱弱:42(14);68(20);34(16);42(23);55(29)。
  其他:261(49);309(63);432(98);459(99);455(105)。
  
  
  
  明細表(總計人數)
  
  
  視覺障礙:(平成13年度;14年度;15年度;16年度;17年度)
  利用點字作答(1.5倍) (特別考試教室):7(7);12(12);15(15);12(12);10(10)。
  利用文字作答(1.3倍) (特別考試教室):22(21);23(23);27(27);30(28);20(20)。
  利用文字作答(特別考試教室):4(4);6(4);7(6);5(5);3(3)。
  分發放大文字之試題本:27(26);29(28);35(34);30(28);23(22)。
  放大鏡等攜入考場使用:32(28);37(34);32(31);37(34);24(24)。
  指定窗戶旁明亮的座位:12(11);14(14);14(14);12(12);4(4)。
  考場周圍照明器材之準備:7(6);8(8);12(10);11(11);9(7)。
  考場中點字器之保管:2(2);5(5);13(13);9(9);5(5)。
  
  
  聽覺障礙:(平成13年度;14年度;15年度;16年度;17年度)
  手語翻譯者的配置:0(0);6(6);13(13);16(16);5(5)。
  以文件傳達注意事項:102(101);92(92);116(114);110(110);121(121)。
  指定前排座位:98(96);102(102);120(118);121(120);134(132)。
  助聽器持入考場使用:123(117);123(121);139(134);148(142);154(149)。
  
  
  肢體殘障、身體孱弱等:(平成13年度;14年度;15年度;16年度;17年度)
  利用標記號之方式作答(1.3倍) (特別考試教室):21(20);17(17);32(29);16(16);28(27)。
  利用標記號之方式作答 (特別考試教室):14(10);9(7);14(12);26(21);17(14)。
  代筆作答(1.3倍) (特別考試教室):3(3);5(5);4(4);6(6);4(4)。
  代筆作答 (特別考試教室):0(0);0(0);0(0);1(1);0(0)。
  於考場配置協助人員:11(11);13(13);19(19);24(24);20(19)。
  特別考試室之設立:282(49);355(66);425(101);415(84);454(118)。
  考試教室設於一樓:108(93);107(99);101(96);105(99);126(117)。
  指定接近西式?所之考試教室:74(62);106(95);100(98);101(96);117(108)。
  特製書桌攜至考場使用:16(16);10(8);17(15);17(16);17(16)。
  於考場周圍準備特製書桌:37(32);34(28);37(35);42(33);36(27)。
  
  注:( )之數量為受理申請時之人數,實際人數為加上傷者之人數
  
  
  6.考前面試
  
   障礙生有意參加考試的情況,有相當多的大學在提交申請書前,會要求要考前面試。過去,像這一類的面試,對考生來說,有「讓他們了解入學後大學無法給予特別之照顧,然後再接受入學考試」的意圖。而現在,考前面試則是要確認考生於入學考試及入學後之要求,並就大學對於身障者服務的現狀做說明,這樣的意味逐漸增強了。
  
   但是,要一般考生接受不必要之面試,對視障生來說,會成為過度的負擔。尤其是報考2間以上大學的話,會重複接受面試,對他們並非一件好事。若考生考上後時間仍十分充裕的話,大學方面應避免不必要之考前面試。
  
  
  7.申請書之受理
  
   大學入學申請書,幾乎都要以一般文字填寫。因而,許多視障考生,會依賴家人及畢業學校之教師,義工代為填寫。
  
   此外,幾乎所有視障生都會需要考試特別輔助措施,所以大學為了不讓他們與一般考生之申請書混淆,會由特定的負責人員寄送,或於信封表面用紅筆寫上「以點字測驗」等,方式來應對。這些因應措施會因大學而異,所以目前學生個別的事前確認是有必要的。
  
  
  
  
備註:擷取翻譯自<<視覺障礙學生支援指導手冊---自升學、入學考試開始到畢業、就職的實際援助專門知識>>,鳥山由子主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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